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趙野)日前,榆中縣法院經過調解,維護了472名職工的合法權益。
  2008年,蘭州遠東化肥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被迫與在職職工簽訂瞭解除勞動合同,並承諾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購買“三金”、繳納各種費用。之後,遠東公司卻不兌現承諾。於是,472名職工選舉了以職工王佩科、金俊明、郭玉峰、周永前等人為代表的職工維權組,將遠東公司告上了法庭。2014年2月19日該案開庭,庭審中法官做了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原標題:榆中縣法院調解維護472名職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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